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记者昨天从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获悉,职工提取公积金将进一步简化程序,不再需要提供《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该中心发布公告称,省直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无须提供《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其他提取材料按原规定执行。以最常见的“偿还贷款提取公积金业务”为例,职工办理业务,只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住房借款合同和借款银行出具的已还贷本息清单及现时贷款余额(这两者如果在省直公积金贷款,可不提供)。如果配偶提取,还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胡霞利